公安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效明显服务水平提高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机制及基础工作不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网络逐步健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流动人口维权力度明显加强……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张新枫在11月20日召开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时指出,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据张新枫介绍,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经中央批准,中央综治委于1997年成立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数地方已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体系,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机制及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动增强服务意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由以管理控制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的转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此外,目前各地已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点)五万余个,聘用专(兼)职协管员20余万人,并鼓励流动人口加入当地基层党、团组织和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引导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来源:公安部)
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汇报
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
各位领导:
受冀平主任的委托,我代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理工作领导小组,就1995年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起草《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审议稿)的有关情况做一简要汇报,请各位委员审议。
一、1995年以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富裕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大量增多。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中央批准,1995年7月,中央综治委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一个时期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总结了改革开放一个时期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对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了部署。会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在全面分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因势利导,宏观控制,加强管理,兴利除弊”的指导思想,以及“通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掌握人口流动情况,控制流动规模,引导有序流动,充分发挥人口流动的积极作用,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预防和依法打击其中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各种管理秩序,以更好地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两办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措施,在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服务水平、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的大量出现,是伴随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表现。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经中央批准,中央综治委于1997年成立了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劳动部、民政部、建设部、中央组织部、司法部、铁道部、交通部、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15个部门,后来又增补了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统筹指导、协调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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